印度尼西亞擬實施七措施縮短商品通關時間
近日,佐科維總統(tǒng)責成海事統(tǒng)籌部長里扎爾藍利將海關商品停留時間從原來的平均5.5天縮短至3-4天。里扎爾藍利表示,擬實施七項措施,并希望盡快產(chǎn)生效果,七項措施包括:第一,為出口商品增加更多的“綠色渠道”。已符合條件和規(guī)定的出口商品可通過綠色渠道通關;與此同時,在降低風險的前提下,也為“紅色渠道”的商品放緩阻力。第二,在港口儲存的某些集裝箱或商品,超期必須受到罰款或是增加多倍的倉庫費。第三,政府將建設港口內(nèi)部的鐵路線,方便集裝箱的裝卸工作。第四,提高或改善集裝箱中心的信息科技系統(tǒng),方便商品的通關手續(xù)。第五,為丹絨普碌港增加更多的起重機,支持其港務管理能力。第六,簡化海關通關手續(xù)。海事統(tǒng)籌部、貿(mào)易部、第二港口管理公司、農(nóng)業(yè)部、檢疫機構(gòu)、海關總署、警方和海軍等各有關單位加強各個方面的合作。第七,政府將鏟除那些直接或間接導致海關商品停留時間更長的“幕后人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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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時間:2015-09-01 閱讀:253次分享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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